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工會采購管理實施辦法
(2024年9月9日工會委員會會議通過)
為加強工會經費管理,規(guī)范采購行為,提高采購質量,根據(jù)《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招標與采購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民院院發(fā)[2022]10號)文件要求,結合工會實際,特制定本實施辦法:
一、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學校工會在使用工會經費有償取得工程、貨物及服務的行為,包括購買、委托、租賃、雇傭等方式。
二、學校工會(包括工會分會)單項采購五萬元以下標的物時,需經過工會負責人同意后,由三名及以上工作人員進行商家走訪,對標的物進行比質比價,公開透明,進行采購。
三、學校工會單項采購五萬元(含五萬元)以上至叁拾萬元以下標的物時,需在學校工會網頁發(fā)出要約公告,要約要注明標的物的相關要求,發(fā)出數(shù)日后(可根據(jù)標的物的不同,規(guī)定時間),由工會物資采購工作組對3家以上標的物進行比質比價進行采購。
四、學校工會單項采購叁拾萬元(含叁拾萬元)以上壹佰萬元以下標的物時,需經學校黨委會或校長辦公會同意后,交由學校資產管理處按照相關程序進行招標。(注:在采購職工體檢項目、《貧困地區(qū)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》產品時不需要資產管理處招標采購)。
五、工會物資采購工作組
為進一步加強和規(guī)范工會物資采購工作的全過程監(jiān)督管理,確保資金安全,合理降低成本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。我校工會按照《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招標與采購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民院院發(fā)[2022]10號)文件的通知要求及結合工會實際,特成立工會物資采購工作組。組長由工會主席擔任、副組長由工會副主席擔任、成員由工會委員會委員代表及工會工作人員擔任。
工會物資采工作組的職責:
1.負責工會購買各類活動獎品、租賃器械等五萬元以上(含五萬元)叁拾萬元以下標的物時的招議標工作;
2.負責采購職工體檢項目;
3.負責從《貧困地區(qū)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》采購產品。
工會物資采購組人員名單
組 長:楊福梅
副組長:烏力吉巴雅爾
成 員:閆晉亮、寶林,每次采購從工會委員會成員中抽2人參加。
六、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執(zhí)行,由校工會負責解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