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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關于《轉發(fā)全國輔導員工作研究會關于開展2015年度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優(yōu)秀論文評選活動的通知》的通知

      • 發(fā)布時間:2015-10-23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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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各系部學工辦:

      現(xiàn)將內(nèi)教學工函〔2015〕37號《轉發(fā)全國輔導員工作研究會關于開展2015年度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優(yōu)秀論文評選活動的通知》發(fā)給你們,請各系部按照要求,有符合條件的上報推薦1篇,于11月1日前將論文電子版發(fā)至756077566@qq.com,我們將從15篇中評選出1篇上報教育廳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    學生工作處

      2015年10月23日

      內(nèi)教學工函〔2015〕37號

      轉發(fā)全國輔導員工作研究會關于開展2015年度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優(yōu)秀論文評選活動的通知

      各普通高等學校:

      現(xiàn)將《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研究會關于開展2015年度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優(yōu)秀論文評選活動的通知》轉發(fā)給你們,請各高校按照文件要求,圍繞論壇主題,認真做好論文申報和評審工作,每所高校擇優(yōu)推薦1篇,于11月5日將論文電子版發(fā)送至nmggxxgc@126.com,逾期不予受理,由我廳高校思政與學工處最終挑選10篇報送至全國輔導員工作研究會。內(nèi)蒙古大學作為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研究會理事單位,請按照相關要求自行推薦1篇論文,直接報送至活動指定郵箱。

      聯(lián) 系 人:劉 惠

      聯(lián)系電話:0471-2857002

      電子郵箱:nmggxxgc@126.com

      附 件:關于開展2015年度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優(yōu)秀論文評選活動的通知

      內(nèi)蒙古自治區(qū)教育廳

      2015年10月20日

      附件:

      關于開展2015年度全國高校

      輔導員工作優(yōu)秀論文評選活動的通知

      各?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黨委教育工作部門、教育廳(教委),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教育局,各高等學校:

     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、四中全會精神,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,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總結輔導員工作經(jīng)驗,展示輔導員工作成果,提升輔導員理論研究水平,推進《高校輔導員職業(yè)能力標準(暫行)》深化落實,提升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專業(yè)化、職業(yè)化水平,經(jīng)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同意,決定開展2015年度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優(yōu)秀論文評選活動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評選組織

      指導單位: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

      主辦單位: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研究會

      協(xié)辦單位:《高校輔導員》編輯部

      二、評選時間

      2015年10月-11月。

      三、參評范圍

      高校輔導員及學生工作部門工作人員個人或集體完成的未公開發(fā)表的論文。

      四、論文報送要求

      1.論文要以馬克思主義理論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,觀點正確,主題鮮明。

      2.論文必須與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輔導員隊伍建設工作緊密相關,應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現(xiàn)實指導意義。

      3.論文要有所創(chuàng)新,有獨特見解;內(nèi)容豐富,說理透徹;結構嚴謹,文風樸實;遵守學術道德,符合學術規(guī)范,嚴禁抄襲。

      4.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研究會理事單位每校推薦論文不超過3篇;非理事單位高校論文由各省(區(qū)、市)黨委教育工作部門、教育廳(教委),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教育局推薦,各?。▍^(qū)、市)推薦論文數(shù)量不超過10篇。其中,學生工作部門工作人員論文數(shù)量不超過各單位推薦論文數(shù)的1/3。

      5.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報1篇;兩人以上合作的成果,不能以個人申報,應以合作者具名申報;4人(含4人)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課題組名義申報。

      五、評選程序

      1.推薦參評

      請各單位將參評論文連同《2015年度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優(yōu)秀論文評選申報表》(附件1)、《2015年度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優(yōu)秀論文評選匯總表》(附件2或附件3)的電子版于2015年11月15日前,統(tǒng)一發(fā)送至電子信箱fudaoyuan@sdu.edu.cn。申報表、匯總表各一份(加蓋推薦單位公章)請于11月15日前(以郵戳為準)寄送至: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(qū)山大南路27號山東大學中心校區(qū)明德樓C座507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研究會秘書處辦公室。郵編:250100。論文不須寄送。

      2.專家評審

      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導下,由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研究會組織專家對參評論文進行評審。

      3.名單公示

      論文評審結果將在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研究會網(wǎng)站(www.gxfdy.edu.cn)上予以公示。

      4.公布結果

      公布評選結果,頒發(fā)獲獎證書。

      5.獎項設置

      此次論文評選擬設一等獎20篇,二等獎30篇,三等獎50篇。

      六、相關說明

      1.報送論文復制比在20%以上的取消參評資格,并通報至所在學校及?。▍^(qū)、市)黨委教育工作部門、教育廳(教委)。

      2.論文作者擁有著作權,主辦單位擁有編輯權和使用權。

      3.其他媒體或者個人使用、轉載或部分摘編獲獎論文,必須征得作者和主辦單位同意。否則取消獲評獎項。

      4.獲獎論文第一作者/課題組主持人將參加第八屆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創(chuàng)新論壇(論壇擬于12月中下旬舉辦)。

      5.獲獎論文將擇優(yōu)在《高校輔導員》上發(fā)表。

      七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方式

      聯(lián)系人:田丹丹 孫大永

      聯(lián)系電話:0531-88366713 0531-88362836

      傳真:0531-88366713 0531-88362836

      附件:1.《2015年度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優(yōu)秀論文評選申報表》 2.《2015年度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優(yōu)秀論文評選匯總表》(省、區(qū)、市教育工作部門用)

      3.《2015年度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優(yōu)秀論文評選匯 總表》(理事單位用)

      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研究會

     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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