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和民院學字[2015]36號
各系部學工辦:
為進一步加強寒假前學生教育與管理工作,確保寒假前學院學生管理工作的順利完成,各系部學工辦要根據(jù)學院本學期《關于2015-2016學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》要求做好學生離校工作。要求系部學工辦主任、輔導員、班主任深入到學生中去,及時了解學生思想動態(tài)、學習和生活情況,解決學生困難,端正學風、考風,保證學生安心學習,順利考試,平安回家,安全返校。具體相關要求如下:
一、各系部學工辦組織召開輔導員、班主任會議,就寒假前涉及學生安全、復習備考、嚴肅考風考紀、放假事宜等學生教育與管理工作的具體事項進行安排布置。
二、各系部學工辦主任、輔導員、班主任對學生進行考試誠信教育,遵守考試紀律,嚴禁出現(xiàn)抄襲等舞弊現(xiàn)象,考試中出現(xiàn)舞弊行為,做好教育的同時,按時上報學生處嚴肅處理。
三、各系部學工辦主任、輔導員、班主任做好學生離校前的教育工作。要重點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保衛(wèi)和組織紀律工作。假期前,要教育學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,杜絕在宿舍自炊、違章使用電器、喝酒滋事、晚歸、夜不歸宿、留宿外人、賭博等違紀行為。學生離開宿舍時,一定要關好門窗,切斷電源,鎖好門防止被盜事件和火災的發(fā)生。
四、各系部學工辦主任、輔導員、班主任強調(diào)離校期間安全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,注意飲食安全和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的發(fā)生。做好學生乘車安全和路途中的人身、財產(chǎn)安全教育,為保證隨時聯(lián)系到學生和明確學生的去向,必須做好學生去向登記材料,尤其做好特殊學生群體(特困生、有心理障礙的學生)的思想工作。
五、各系部學工辦要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,要求學生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遵守社會公德,教育學生堅決遠離邪教組織,反對傳銷活動、禁止參加非法集會游行活動,以及進入網(wǎng)吧等一些娛樂場所從事不健康的活動。
六、輔導員、班主任在學生離校前明確告知學校開學時間,告知學生按時返校,不得以各種不正當理由推遲返校。
七、學生自2015年12月24日放假離校,2016年2月26日報到,2月29日上課;教職工自2015年12月27日放假,2016年2月24日報到上班。
八、要求各系部學工辦必須做好學生工作辦公室(公寓一樓的辦公室)、宿舍的衛(wèi)生、安全、防火、防水、防盜等檢查工作;12月24日下午5點學生處公寓管理中心組織各系部學工辦主任進行檢查學生公寓、學生離校情況、衛(wèi)生情況和防火、防水、防盜情況,各系部于12月24日下午6點前貼好封條(各系部自制),因未貼封條而導致的任何不良后果,責任由所屬系部負責。
九、要求全體學生工作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,以便假期有各類培訓、評估任務時及時通知和落實。
十、各系部務必按照公寓管理中心相關要求認真統(tǒng)計和登記參加考研學生情況并及時上報公寓管理中心,協(xié)調(diào)住宿事宜。
學生工作處
2015年11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