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、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《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》精神,切實加強學校學生黨建工作,根據教育部黨組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黨建工作標準》(教黨〔2017〕8號),結合我校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一章 組織領導
第一條 加強領導。學校黨委加強對學校學生黨建工作的領導,對學生黨建工作負主體責任,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,黨委副書記是直接責任人,其他黨委班子成員按照“一崗雙責”要求,對聯系院(系)學生黨建工作負領導責任,學校黨委每年專題研究學生黨建工作至少1次,切實加強對學生黨支部工作指導和支持。
第二條 健全機制。形成學校黨委統(tǒng)一領導,組織部牽頭抓總,團委、學生工作處、宣傳部、人事處、各黨總支等部門協同配合的學生黨建工作聯系共建制度。實行校、院(系)兩級領導班子成員、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聯系指導學生黨支部工作制度。黨委書記、校長、班子成員帶頭聯系1個學生支部,院(系)主要領導、組織部、團委等職能部門負責人也要聯系1個學生支部,加強溝通、引導、指導,形成學生黨建工作常態(tài)化長效化機制。
第三條 明確責任。院(系)黨總支對本院(系)學生黨建工作負主體責任,黨總支書記為本院(系)學生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,學生黨支部書記是學生黨建工作的直接責任人。各總支將學生黨建工作擺在突出位置、列入議事日程、納入發(fā)展規(guī)劃,經常性研究、規(guī)劃、部署、檢查、落實學生黨建工作,院(系)黨總支每學期研究學生黨建工作至少1次。
第四條 科學合理設置學生黨支部。按照有利于發(fā)揮黨支部戰(zhàn)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、有利于開展黨員教育管理服務活動的原則,按學科專業(yè)設置或按年級、班級,正式黨員3人以上設置學生支部,學生黨支部規(guī)模一般不超過20人。學生黨員較少的可設立聯合黨支部;校外師生黨員較為集中的實習實訓點建立臨時黨支部(黨小組);探索依托學生公寓、社團組織等建立黨支部。
第五條 學生黨建工作隊伍建設。設學生黨支部支部委員共3人,其中書記1人、委員2人。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。按照守信念、重品行、有本領、敢擔當、講奉獻的要求,選優(yōu)配強學生黨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。注重從優(yōu)秀輔導員、骨干教師、優(yōu)秀大學生黨員中選拔學生黨支部書記。學生黨建工作隊伍教育培訓應納入學校人才隊伍建設總體規(guī)劃,定期開展專題培訓,特別是根據支部換屆情況加強黨支部書記、支委的黨務知識培訓。推動學生黨建工作隊伍專業(yè)化、職業(yè)化建設,落實職務職級“雙線”晉升辦法和保障激勵機制,實行職務(職稱)評審單列計劃、單設標準、單獨評審。
第二章 教育培養(yǎng)
第六條 建立學生黨員全過程培養(yǎng)體系。加強入黨積極分子培養(yǎng)和考察工作,強化培養(yǎng)聯系人的聯系指導作用,加強過程管理,記錄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組織理論學習、實踐鍛煉以及自身思想認識與現實表現方面的“成長足跡”。健全落實發(fā)展對象談心談話和政治審查制度,進一步提升發(fā)展對象對黨的認識,端正入黨動機。加強學生預備黨員在預備期的教育培養(yǎng),組織預備黨員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,經受黨內生活鍛煉,不斷增強黨性修養(yǎng)。認真開展黨員經常性教育,組織開展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(zhàn)略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、中國夢主題教育和民族團結進步教育,不斷增強學生黨員政治意識、大局意識、核心意識、看齊意識,不斷增強學生黨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、理論自信、制度自信、文化自信。
第七條 建立學生黨員全方位培訓體系。統(tǒng)籌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、發(fā)展對象培訓班、預備黨員培訓班、學生黨員培訓班、學生黨員骨干培訓班,建立以端正入黨動機與強化作用發(fā)揮為核心內容的黨課培訓體系。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側重黨的基本理論知識教學,發(fā)展對象培訓班突出思想入黨和政治引領,集中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3天(或不少于24個學時);預備黨員培訓班注重提升預備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綜合能力素質;學生黨員培訓班著重提升學生黨員黨性修養(yǎng)與黨員意識,每年集中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32個學時;學生黨員骨干培訓班注重加強學生黨員骨干黨務知識能力培訓。
第八條 建立學生黨員實踐教育體系。積極開拓學生黨員校內外教育實踐基地,廣泛開展學生黨員志愿服務、社會調查、課題調研等主題實踐教育活動,讓學生黨員在服務群眾和了解體驗國情、區(qū)情、民情中提升自己的思想水平、道德品質與黨性修養(yǎng)。
第九條 豐富學生黨員教育方式、載體與陣地。緊密結合學校實際和黨員群體特點,推進學生黨建進校園、進公寓、進社團,以學生黨員喜聞樂見的方式舉辦各類黨建校園文化活動,注重運用“兩微一端”等信息化手段,采取“微黨課”、網上組織生活等形式,不斷提高組織生活的吸引力和實效性,確保專業(yè)實習、就業(yè)實習等流動黨員正常接受教育。
第三章 發(fā)展黨員
第十條 進一步規(guī)范學生黨員發(fā)展程序。認真落實培養(yǎng)、預審、公示、談話、審批和接收、轉正等程序及要求。認真檢查學生黨員的檔案材料建檔是否規(guī)范、齊備,入黨申請書、入黨志愿書、思想匯報等材料填寫是否認真、規(guī)范。對于在發(fā)展學生黨員程序中存在的材料不規(guī)范現象,將不予發(fā)展或延期發(fā)展。
第十一條 進一步提升發(fā)展學生黨員質量,提高學生黨員發(fā)展比例。認真落實《中國共產黨發(fā)展黨員工作細則》及《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發(fā)展黨員實施細則》的各項要求,按照控制總量、優(yōu)化結構、提高質量、發(fā)揮作用的總要求,不斷提升學生黨員發(fā)展質量,加強入黨積極分子教育培養(yǎng)工作,提高學生黨員發(fā)展比例,完成黨支部年度發(fā)展黨員計劃。禁止突擊發(fā)展,反對“關門主義”。注重發(fā)展少數民族優(yōu)秀學生黨員,在堅持標準的前提下給予傾斜政策。
第四章 黨員管理
第十二條 嚴格規(guī)范黨內組織生活。以“兩學一做”學習教育和“不忘初心,牢記使命”主題教育為基本內容,以學生黨支部為基本單位,嚴格規(guī)范“三會一課”制度。堅持一個月召開1次支部委員會,每季度召開1次黨員大會,每月召開1至2次黨小組會議,每學期開展1次黨課。每年開展1次民主評議黨員工作,開展黨性分析,對黨員進行評議,確定評議等次。落實“黨日活動”制度,黨日活動每月相對固定時間,一般不少于半天。
第十三條 加強學生黨員日常管理。加強學生黨員組織管理,嚴格檔案材料審查,規(guī)范組織關系接轉。加強學生黨員臺賬管理,建立流動黨員、出國(境)黨員和滯留學校畢業(yè)生黨員信息庫與臺賬,做好學生“口袋黨員”、“失聯黨員”的聯系與教育工作。嚴格落實黨費收繳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教育黨員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。建立健全大學生黨員退出機制,及時穩(wěn)妥處置不合格黨員,及時處分違紀黨員。
第十四條 保障學生黨員權利。尊重學生黨員的主體地位,保障學生黨員民主權利,落實學生黨員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選舉權和監(jiān)督權,保障黨員申辯申訴等權利,支持學生黨員廣泛參與班級、院(系)和學校管理工作,暢通學生黨員參與討論黨內事務的途徑,拓寬表達意見渠道,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的政治氛圍。
第五章 作用發(fā)揮
第十五條 充分發(fā)揮學生黨支部戰(zhàn)斗堡壘作用。支持學生黨支部申報開展各類主題教育活動,提升學生黨支部凝聚力與戰(zhàn)斗力。切實增強學生黨支部教育、管理、服務黨員的針對性與實效性,充分發(fā)揮學生黨支部在引領優(yōu)良校風、學風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維護學校改革發(fā)展穩(wěn)定大局中的重要作用。
第十六條 充分發(fā)揮學生黨員先鋒模范作用。引導學生黨員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、帶頭落實“四個合格”目標要求,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者,做朋輩幫扶、互助友愛的踐行者,做就業(yè)創(chuàng)業(yè)、志愿服務國家需要的爭先者,做鉆研科學知識、勇攀科學高峰的探索者。積極開展學生黨員評選表彰活動,選樹先進典型,用身邊人、身邊事教育影響其他學生。
第六章 條件保障
第十七條 建立學生黨建評價機制。建立黨員發(fā)展質量跟蹤機制,每年通過形勢研判、問卷調查、數據分析、案例研究等方式加強學生黨建工作研究,形成學生黨員發(fā)展質量報告,為學校加強學生黨建工作提供決策依據。加強學生黨支部工作考評,每年年底進行專項考核,對支部班子不強、長期不開展組織生活、不發(fā)揮作用的,限期整改或及時作出調整。
第十八條 落實經費保障。將學生黨建工作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,充分滿足黨員教育培訓、學生黨建活動開展等經費需要。重點放在加強黨支部建設,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員教育活動等方面,努力為學生黨支部組織生活創(chuàng)造必要的條件。
第十九條 加強平臺建設。建立學生黨員之家,保證黨建工作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和設施。建立多種形式的校內外學生黨員教育、實踐和服務基地。
第七章 附則
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。
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。
中共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委員會
2018年8月25日